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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营市东营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彩超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
www.hdshgyy.com.cn 2013-03-15 医药经济报
所属项目项目名称:东营市东营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医疗设备
日 期:2013年3月15日
招标编号:DYQCG2013-25#
  1. 招标内容:本次采购内容为进口产品。本项目采购一宗医疗设备(彩超一套、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一台)。采购项目预算资金208万元人民币。
  2. 投标人资格要求:
    1.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    2.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;
    3. 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;
    4. 投标人所投医疗设备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;
    5.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,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;
    6. 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。
  3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,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,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。
  4.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: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(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管委会办公楼B楼328室)。
  5. 招标文件售价:每份人民币150元,谢绝邮购,售后不退。
   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)二份:
    1.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(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原件或公证书,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);
    2.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;
    3. 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的复印件;
    4.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产品代理协议原件(投标人在报名、答疑期间可以不提供,但开标时必须提供);
    5.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,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,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(或印鉴)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。
    6. 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。
    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。
  6.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: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东城东三路160号)。
    联系人:隋女士
    电话:0546-8050995
    地址: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B楼328室(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59号)
  7. 监督单位:东营区监察局、东营区审计局、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、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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